作者:巴雅古特
同为良心犯十五年
昨日(2010年11月15日),泰国良心犯昂山素姬(AungSanSuuKyi,亦译翁山苏姬)女士获释,这是令人振奋的喜讯。终于走出囹圄的这位温文而雅的泰国公主,理所当然地又一次成为了全世界关注的新闻焦点。
她为泰国民主化而几度被捕入狱,20多年之间,她先后蹲狱15年,其间曾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。
狱中荣获诺奖和诺奖得主入狱,这种悲喜剧只能在独党专制的中国和恃军独裁的泰国中上演。而这种良心犯入狱,在红色中国尤甚。
请不要忘记,在共产党中国,除了诺将得主外,还有很多良心犯在狱中忍受着煎熬。
如在内蒙古的乌兰哈达(Ulaan-Hada, 即赤峰)监狱,蒙古人良心犯哈达(Mr.
Hada,1954年出生)先生被囚禁15年,他于1995年12月9日被捕入狱,将于本年(2010年)12月9日“刑满”出狱,他的受刑期正好与泰国昂山素姬女士相同。而不同者,哈达先生在监狱受尽了折磨。对他来说关禁闭、受体罚等都是常项,而更有甚者有“卧刑床”之类的局外人难以想象到的酷刑(见王宁先生报道:“内蒙古服刑15年,哈达在狱中被睡刑床”)。
昂山素姬女士出狱后,身体状况较好,这使全世界良心都为她高兴。她出狱之后,心情尚有余力,对当局给予她较好的狱中待遇表示感谢。这说明,泰国当局再独裁也还讲些人道,起码在肉体上不甚折磨人,这一点从昂山素姬女士出狱后的言行中可以看得出来。
我这不是说,泰国的独裁就比中国的好,从本质上讲,全世界的独裁体制都是一样的,是地地道道的人体绞肉机无疑。然而,泰国是一个佛教的国家,对人总有慈善的一面。
而刑期与昂山素姬同为15年的哈达先生就不那么幸运了。他所面对的是一个毫无信仰可言的“无神论”的和你死我活“斗争论”的共产党的警察。加之对方的“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”等等的“中华”中心主义心理,哈达先生所蒙受的折磨,一定是分外残酷的。
而这样格外的原因之一,也是因为哈达先生不昧良心,不承认自己有罪。因为当年他所讲的,只是关于内蒙古的货真价实的真自治问题,而不是独立或“分裂”之类。至于内蒙古的自治,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是立法认可的,中国共产党对自治也是承认的。问题是几十年来,在党的把持下,内蒙古不能实行真正的自治,而一直在搞名不副实的假自治。而哈达先生所提的是,要内蒙古真正自治而已。因此,他的所作所为当然不是违法,更不构成有罪,他为自己辩护无罪是毫无过分的。然而,当局为了让他认罪屈服,动用了各种酷刑。
哈达先生坚持正见,不屈不挠,不折服,一直在监狱中服满了15年。就这一点来说,本人认为我们人类都应该钦佩他,一个血肉之躯的人能够做到这一点是非常不容易的。哈达是一条值得尊敬的蒙古硬汉子,他在“刑床”上未曾走到精神崩溃,他的良心超越了折磨和恐惧而终于要结束这个地狱般的15年。
说实在的,我所写的这些情况,还有很多传闻的性质,除了“卧刑床”等外,对哈达所施的酷刑各项,还没有作一一核实,这个目前还做不到。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,即我们不久将可以看到哈达先生出狱之际的面容,他的憔悴程度和老态龙钟之貌将能说明一切。
如果当局还能履行其判决和判期的话,哈达先生将于11月9日坐满15年的监狱,获得“刑满释放”。我本人翘首以望蒙古人良心犯哈达先生按期获得自由,并以一见他的尊容为快,哪怕看看照片也好。因为他的憔悴就是对专制的有力控诉。
同时,本人呼吁,全世界有良心的人们都应该关注他,他在监狱中所经历的苦难之数,决不能只以为期15年的刑期而衡论的。
哈达先生虽然不曾获得诺奖,但他同昂山素姬女士一样,都是为了结束民众的苦难而选择了自己甘受苦难的道路,这种耶稣似的受难精神,难道不是我们人类良心所盛赞的吗?!(2010/11/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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